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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截至今日,已收到 366件,已办结 310件。
姓名:匿名 时间:2016-12-06 23:08:18
留言内容: 您好,2015年报考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护师),当时没有及时办理证书,咨询卫生局医政科,说是今年10月份左右开始补办,具体时间看临河区卫生局网站通知,但是等到现在也没有具体通知什么时间开始补办证书,请问什么时间补办
回复: 接人社局通知,2016年12月20日开始为通过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我委及时通知了各旗县区卫计局及委直属各单位,要求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2015年未及时办理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及时与单位、旗县区卫计局联系,与2016年的办证人员一起办理。
姓名:小王 时间:2016-09-26 15:27:38
留言内容: 新农合异地私立医院住院给报销么?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复: 异地私立医院住院不予报销。
姓名:贺纪明 时间:2016-09-08 19:20:48
留言内容: 尊敬的局长大人您好!本人两个多月前曾经被临河区新现代医院聘请做外科医生,一个月后由于医院生意不好,被医院老板解聘,当时付了部分工资,剩下工资老板承诺半个月后给淸,现如今快三个月了也没给清,投诉到临河区卫生局后也一直得不到解决,老板更是以不该投诉他们为由拒付所欠工资,恳请局长大人为民做主管一管这家没有诚信的黑医院。
回复: 拖欠工资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相关科室。
姓名:cindy 时间:2016-08-04 17:42:10
留言内容: 按照新条例要求产假为158天,但市生育保险科只给报销98天的生育津贴,那么增加这60天的产假工资谁来承担,我也咨询过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未收到过当地红头文件,执行98天也不违法,对于这种政策衔接不上的问题怎么处理?
回复: 生育保险属于人社部门工作职能。已和市人社局负责生育保险工作的业务科室沟通并说明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法和自治区人口计生条例,具体办理评审咨询人社部门。
姓名:秦琪 时间:2016-06-12 15:06:29
留言内容: 颁布了新的计生条例,产假158天 什么时候颁布红头文件 有了好的政策,可是我们却享受不上,单位因没有红头文件为由,拒绝执行。
回复: 2016年3月30日期,开始执行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整衔接的通知》,对有关婚假、产假过度衔接作了规定,已转发到各旗县区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如单位拒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可到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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