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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截至今日,已收到 366件,已办结 310件。
姓名:甄勇 时间:2017-08-24 11:57:23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乡镇卫生院医生,一直在基层卫生院从医20余年,至今没有养老保险,没有编制,自己也交不成养老保险,社保局不接收,曾多次到过临河区卫生局找过相关负责人,一直说和政府招协商的解决呀,也一直无果!希望局领导重视一下,看怎么能妥善处理处理了!盼望早日能给解决解决为盼!!
回复: 从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后,临河区组织人社、编制、财政、卫计、医保等政府专门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社保待遇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已全部纳入自治区编制管理系统,凡是区编制部门不在册人员,都无法录入自治区编制管理系统,临河区卫计系统职工总数4414人,编制部门在册的只有1063人,其中人民医院552人、保健院213人,一级医疗机构298人。编制部门在册的人员,下一步缴纳养老保险等不存在问题,编制部门不在册的,经初步研究,计划按照编制备案管理的办法,重新核定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数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各种社保,解决人员社保待遇问题。
姓名:毛伟 时间:2017-08-11 18:55:32
留言内容: 王龙,杭后大医院肝胆科主任,利用职权收受钱财,不给钱不办事,把患者的生命当做儿戏,没有作为医生的医德心。这种医院的败类不清楚得有多少人遭到他的迫害。
回复: 本人撤销投诉
姓名:徐颖 时间:2017-07-24 16:47:32
留言内容: 我在临河区人民医院工作,医院要求交五千元的押金,给我开的收据却是培训费用,后来签合同时才知道,她收据写的目的,是为了让我支付违约金,因为我要办理护士资格证变更手续,现在医院扣了我的档案,不让我变更。
回复: 人民医院与徐颖签订了聘用协议,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徐颖签订协议后,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服务一年就提出辞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医院按照协议对其进行处理,没有不妥之处。
姓名:魏红兵 时间:2017-06-30 06:44:39
留言内容: 投诉申请书 患儿 6个月大,因发烧2天,其它生命体格正常,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在巴彦淖尔市儿科5楼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发现巴彦淖尔市儿科住院部管理混乱,不符合三甲医院执行标准,以下几点 分病房不合理,患儿3月17日住院,当日同病房有一位5岁左右肺炎患儿。6个月的婴儿与5岁儿童同住一个病房,出现交叉感染,使病情严重。而且家属与医院提前说明,患儿有先心病,需
回复: 对投诉情况进行了整理,并组织临床护理专家进行了调查、评判,汇总后书面答复投诉人。
姓名:赵女士 时间:2017-06-23 11:20:40
留言内容: 临河盟医院出现乱收费现象,科室跟科室床位费不一样吗?服务态度差,尤其是手足显微科的,在医院给我父亲看病,已经花了5万多了,创伤科倒手足科,就出现床费收费不统一,态度也不一样,创伤科全体护士值得表扬
回复: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自治区发改委颁发,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归口于发改委价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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