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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
截至今日,已收到 515件,已办结 378件。
姓名:邬雪芬 时间:2015-04-22 10:47:31
留言内容: 磴口县电杆厂有一个门诊叫邬雪芬诊所,怀疑这位大夫给小孩用的药物有激素,请有关单位调查一下吧。而且治咳嗽皮肤贴的药能要60块钱,推一次药能要40块钱。真是挺黑的。
回复: 经调查,邬雪芬于1999年取得执业医师证并由磴口县卫生局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3日参加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新开展“中药透皮技术”诊疗项目,信访投诉人所投诉情况经调查回复如下: 1.治疗所用载体贴为消肿止痛贴,进价为15元,根据不同病情在载体贴上附加相应剂量的药品,因此所需的治疗费用由用药品种和剂量而确定。(60元中含止痛贴及相关药物共计约40元、中药诊疗服务费20元) 2.推药40元为直肠给药,根据患者病情所用药物的剂量、价钱均不同,而且包含相应诊疗服务费用。邬雪芬诊所的药品均是从正规渠道购进,供药企业为内蒙古大恒久药业有限公司。 3.患者所投诉药物价格过高的问题,经我局调查,邬雪芬诊所在给患者诊疗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及药物成本费用,各费用的最高限价由物价部门核准。邬雪芬诊疗过程中的执业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反馈调查结果。
姓名:马占强 时间:2015-04-17 11:23:21
留言内容: 不负责任的大夫
回复: 患者系儿科的住院病人的母亲,在诊治过程中双方沟通不到位引发的投诉,经过与患方电话联系已表示理解。
姓名:靳先生 时间:2015-04-09 23:06:37
留言内容: 我的父亲在巴彦淖尔市医院住院,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 首先,医院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卫生部在2006年的规定(病人的住院费用医院需要每日一结算,医院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每天的治疗情况,并提供治疗费用清单。)在我数次的要求下最后医院还是拒绝给出清单。第二,我的父亲已经出现了消化道大量出血,医生也嘱咐我们说病人能吃喝任何东西,任何东西都可能引起再次出血就很有可能危及生命,连水都不能喝,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天病人显然是无法吃任何食物的情况下护士仍然送来每天的口服药物。直到我发现口服药已经堆了好多。我去咨询护士,我给护士说这段明明病人吃不成口服药为什么还在一直不停地开口服药,我要求将药物退回去,护士说口服药开了就不能退。我有几点疑问:1.为什么在不能吃口服药的情况下医生还是开出好多天的口服药?2.如果开出了口服药病,比如利尿的药物和一些营养补充药物,他们完全可以在每天的输液里加入,而事实上输液的液体里也的确有这些药物,这些药物一旦病人吃的时候再次导致大出血,是医院的责任还是家属的责任?3.在病人处于病情非常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什么医生一次开出一个星期的药物,完全不考虑病情的随时变化?4.在父亲刚住院的第一天,一个医生过来看了一下说等明天的主治医生来了再说吧,一个小时之后我去咨询了另外一个医生并且叫他来看一下父亲,那个医生当时就说病人有生命危险同时马上抢救也下了病危。如果我听了第一个医生的话,等到第二天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了,这算谁的责任?由于手机操作不方便,还有很多问题无法在此一次说清,我希望通过这里医院可以和我尽快沟通。
回复: 巴彦淖尔市医院就此诉求已给与患方进行过沟通解释,并取得患者的理解。
姓名:赵伟 时间:2015-03-10 18:41:34
留言内容:  农合的新政策就是不想让老百姓好好活
回复: 已对举报人进行了答复,举报人未按政策外传就医,按政策给予降低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举报人对解答比较满意。(该举报人就诊时间为2015年1月份,可执行2015年降低比例政策)
姓名:高女士 时间:2015-03-10 17:31:54
留言内容: 投诉巴市医院体检科11号办公室王大夫(年龄在50岁左右、短发、戴眼镜) 此大夫对待态度极其恶劣,喊病人类似喊贼。我拿着体检结果去找她看,想问问她报告有什么问题,她居然喊我说自己不认识字,不会自己看!
纪检组回复: 市医院针对投诉举报事宜已做出如下处理:1、将患者投诉事宜通报全院;2、扣罚当事人4月份奖金,并要求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科室内部进行集中整改,医院纪检监察室定期督查,3、处理意见反馈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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