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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直市卫生计生系统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5 15:26:00  联系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8-8762010

各旗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6.7.25

 

2016年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巴纠办发〔2016〕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市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对象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对市卫计委、市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蒙医院进行市本级集中评议;由市卫计委组织对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院、中心血站、卫生监督局、妇幼保健所、120急救指挥中心、市计生服务中心开展评议。

二、评议内容

(一)工作机制方面:重点评议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中的政策执行、监督反馈等机制是否规范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反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

(二)作风建设方面:重点评议纠正“四风”和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行政行为是否文明规范,服务意识是否增强,是否存在“蛮横硬奢私贪”等问题,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是否有较大提高。医院治理回扣、“红包”工作开展等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投诉制度及处理情况;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奖惩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方面:重点评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是否及时有效,办事程序、操作流程、依据内容是否简化、透明、规范、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是否建立落实。

(四)依法行政方面:重点评议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办事不公、越权执法和自由裁量权以及乱收费、搭车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多头执法、以权代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是否落实,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耗材价格执行情况,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情况。

(五)行政效能方面:重点评议责任意识是否增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是否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进行梳理、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整改工作是否取得明显效果。

三、评议方法

(一)评议分值

评议实行100分制,其中互联网+政风行风评议(网络评议和微信评议并行开展)15分,抽样问卷评议40分,集中评议10分,旗县区评议10 分,行风热线参与情况15分,日常监控10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1、在评议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况从总分中扣分;

2、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下列办法扣分: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

3、所属单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分。

4、所属单位或工作人员被通报批评的,每有一次(人)扣0.5分。

四、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7月30 日)

各单位要成立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公开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浓厚氛围。各单位于7 月30 日前将单位的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等报市卫计委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等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走访、座谈及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强内部排查,主动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找出原因,认真梳理分类,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评议阶段(9 月1日至10月25日)

网络评议中,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评议和微信评议;集中评议中,各单位要组织由服务对象、单位干部职工和老干部代表、行风监督员组成的不少于30 人(其中服务对象要占到50%) 的政风行风评议座谈会,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广泛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测评样表详见附件2)。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26 日至12 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评议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按一个问题一份整改卡建立整改档案,并制定整改方案,报市卫计委办公室备案,向群众公开。整改落实一件注销一件,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市卫计委群众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评议中征集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不认真整改落实和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五)总结阶段(12 月15 日至12 月31 日)

各单位在完成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任务后,要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评议方式,全力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政风行风,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探索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确保评议见成效。

五、评议结果运用

(一)评议结果以一定方式公开;

(二)评议排名后两个单位,在年度实绩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六、组织领导

(一)市卫计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党委及各业务科室配合抓好市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单位要组织好评议座谈会,市本级集中评议单位由特邀监察员主持会议并组织评议,市卫计委负责评议的单位由市卫计委各监督指导组主持会议并组织评议(评议监督指导分组安排详见附件3),评议结果要于9月30日前报市卫计委办公室(计分样表详见附件1)。

(三)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议工作,评议方案于7月底前,评议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卫计委办公室。评议结果与年度实绩考核等工作挂钩。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改进行业作风和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转手,抓好所属行业评议工作的同时,做好直属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评议工作方案,加强各环节的评议工作,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出让群众看得到、摸得着的实绩效果。

(五)市卫计委各监督指导组要加强对评议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推广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单位,推进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附件:1、2016年市直单位及驻市自评单位计分表

2、2016年群众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

3、2016年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群众评议政风行风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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