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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政协第五次会议 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第五次会议
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鼓励生育确保我市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健全人口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策措施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市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制定出台《巴彦淖尔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巴彦淖尔市人口发展规划》等文件,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对“一老一小”“妇女儿童”、人口和生育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二是注重实效,纳入考评体系。把落实完善生育政策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健康巴彦淖尔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旗县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三是压实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人口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旗县区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推进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经济支持,推动降低育儿成本
一是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生育的一孩、二孩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4000元;每孩每月发放2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目前,已完成摸底测算,正在按自治区部署稳妥有序落实生育补贴制度。二是落实生育保险保障。推动“新生儿落地即参保”,按规定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截止5月底,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享受人员371人,发放生育津贴814.73万元。三是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政策上给予优惠,提取额度可上浮10%;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截至目前,已发放贷款1笔,提取住房公积金7笔。做好公租房保障,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四是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自治区内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支付。截止5月底, 513人次享受辅助生殖待遇,医疗总费用158.03 万元,医保基金支出84.09 万元,平均报销比例53.21 %。同时,积极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市税务局依托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政策辅导视频和热点问题解答,运用新媒体、视频和图文等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分类与分级、线上与线下、集中讲解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提高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便利度,确保政策落实落细。稳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和填报,确保纳税人精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参与汇算的纳税人填报人数,2025年较2024年同期对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填报人数同比上涨15.26%,子女教育填报人数同比上涨9.56%
三、加强服务支持,提升育幼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推动医育结合,国债项目2500万市级托育指导服务中心正在建设,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立9个“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试点。推动托幼一体化,全市幼儿园延伸办托机构77家。开展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2次,培训300余人。落实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每个托位每年给予900元补助,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完善母婴安全五项管理制度,落实孕产妇风险筛查和管理制度,建立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全市有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8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7家,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整合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健康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儿死亡率下降至0.3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12‰。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全市婚检率95.85%,剖宫产率为48.25%,听力筛查率为97.9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7.4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3.02%,产前筛查率为97.17%。三是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发挥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活动98场次,亲子活动36场,早期教育测评活动10场,参与家庭达到300户1200余人。开展儿童近视、肥胖和脊柱侧弯的筛查和干预。587名“爱心阿姨”通过入户走访、帮扶慰问、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形式,有力推动结对留守关爱工作。为全市120名品学兼优困境家庭女童发放助学金20.4万元。四是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巴彦淖尔市 2023年-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2024版)》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动态调整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在保证优质学校继续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农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1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架牢“双减”工作的“四梁八柱”,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在减负中的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校内校外双向发力、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巴彦淖尔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课后服务时间达标率达100%,教师参与率99.95%,学生数占比99.98%。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国家、自治区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在派位录取、阳光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分班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建立了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做到应助尽助。严格按照自治区“两免两补”标准落实资金,并及时足额下达各旗县区。
四、加强时间支持,保障生育假期落实
一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二是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坚持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居家办公等弹性办公形式,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火车站、机场和企事业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求配建母婴设施、组织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18人次,女性1921人次,其中生育再就业女性1492人次。三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国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目前,全市灵活就业人员32921人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五、强化文化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推动婚育新风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组织开展了“生育友好建设北疆行——巴彦淖尔在行动”,开展婚恋服务、普惠托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试点项目,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以临河区、乌拉特后旗为重点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把生育友好宣传教育融入健康巴彦淖尔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生育友好宣传引导,加强新时代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市委党校举办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推动巴彦淖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辅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营造了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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