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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37: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bynr.gov.cn/html/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20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积极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页面风格进行标准化设置。

二是“预决算公开”栏目数据进行更新。在该栏目公开委直属各单位的2023预算11条、2022决算11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三是主动发布各类信息。更新我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信息,发布5个政策文件和15条政策解读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及抽查公示栏目的9条信息,创建政策问答库栏目和自治区卫健委共享信息内容。

四是积极维护互动交流栏目。截止目前,门户网站处理咨询投诉126条。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实时对所有网民留言答复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中优化了“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跳转链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10.14.18.231/govapp),开通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全网开设一级专栏7个,并对二级专栏进行调整优化(目前要闻动态3个、专题发布6个、互动交流5个,办事服务1个,政府信息公开6个),三级专栏19个(其中卫健业务4个、政府信息公开15个)。通过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3058

加强保密审查管理。进一步加强身份信息的脱敏处理,全力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对风险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公文信息在制作过程中,由拟文科室初步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复审,方可进行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专栏,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共同组成。我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对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行政双公示、财政预决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栏目进行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将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卫健委政务信息发布纳入到信息公开网络中,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政务信息专项考核,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通过年底汇总卫生健康系统政务信息情况,对采用政务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   

不断强化业务水平。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审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优化,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审核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的信息经过严格的审核。二是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需要审核的信息范围和重点,包括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敏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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