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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37: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bynr.gov.cn/html/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20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积极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页面风格进行标准化设置。

二是“预决算公开”栏目数据进行更新。在该栏目公开委直属各单位的2023预算11条、2022决算11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三是主动发布各类信息。更新我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信息,发布5个政策文件和15条政策解读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及抽查公示栏目的9条信息,创建政策问答库栏目和自治区卫健委共享信息内容。

四是积极维护互动交流栏目。截止目前,门户网站处理咨询投诉126条。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实时对所有网民留言答复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中优化了“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跳转链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10.14.18.231/govapp),开通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全网开设一级专栏7个,并对二级专栏进行调整优化(目前要闻动态3个、专题发布6个、互动交流5个,办事服务1个,政府信息公开6个),三级专栏19个(其中卫健业务4个、政府信息公开15个)。通过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3058

加强保密审查管理。进一步加强身份信息的脱敏处理,全力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对风险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公文信息在制作过程中,由拟文科室初步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复审,方可进行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专栏,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共同组成。我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对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行政双公示、财政预决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栏目进行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将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卫健委政务信息发布纳入到信息公开网络中,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政务信息专项考核,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通过年底汇总卫生健康系统政务信息情况,对采用政务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   

不断强化业务水平。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1706499539252.png1706499642039.png1706499852184.png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审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优化,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审核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的信息经过严格的审核。二是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需要审核的信息范围和重点,包括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敏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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