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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市卫健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28 16:56:14

市卫健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为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3年5月5日至6日,市卫健执法支队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对2022年市卫健执法支队承办并结案的22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医疗卫生4件、传染病卫生8件、放射卫生3件、公共卫生6件、食品卫生1件。

本次案卷评查以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印发的《巴彦淖尔市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中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依据,以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执法基本要求为评价原则,案卷评查内容主要从基础标准(主要是处罚主体和被处罚主体的认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文书规范标准(主要是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卷宗归档等)两大部分进行评查。评查组针对一些共性、个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对每个案卷的共性、个性问题形成统一的评查意见,达到对案件评查结果公平公正的认定。本次评查的22件处罚案卷中,得分在95分以上的案件共12件。

经过评查发现,2022年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主要存在以下亮点:1.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合理。能够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2.执法程序规范。特别是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救济途径和期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注重对证据材料的及时收集与固定,能够完整的形成证据链条。但是,评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1.处罚主体问题:个别医疗卫生处罚案卷中被处罚主体的《营业执照》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名称不符时,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单位名称确定为处罚主体,没有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确定处罚主体。2.证据问题:案件中发现多个违法事实,只对其中一个违法事实做出处理,其他违法事实不作出处理未进行具体说明。3.文书制作问题。如:当事人信息不全,个体工商户未填写身份证号,法人(单位)未填写法定代表人年龄。文书书写不规范,个别案卷检查笔录记录完成处未注明“以下空白”字样等。

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不当环节,积极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位,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姚海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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