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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助推公立医院改革 乌拉特中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7-03-30 10:51:02  来源:乌拉特中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乌拉特中旗自2014年被确定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旗以来,紧紧围绕医改目标任务,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为抓手,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于2016年6月和9月分别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和自治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会议上就乌拉特中旗公立医院改革情况作了典型发言。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旗长任组长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医改工作。结合乌中旗实际,相继制定印发指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22个、会议纪要5个。成立旗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乌拉特中旗旗级公立医院管委会章程》,公开聘任了13名院长、副院长。

(二)加大财政投入,构建保障体系。一是在旗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旗级公立医院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二是将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加强医院管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及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弥补。三是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机制,将3192万元的历史债务划归旗财政专户,现已全部化解。同时,旗财政将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纳入财政预算,改革以来,已投入194.6万元。四是设立50万元的应急基金,用于紧急救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支边支农和无主病人、无支付能力患者的救助补偿。

(三)加强医改宣传,切实服务群众。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微信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旗级公立医院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建立“三个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工作

(一)建立完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共同监管的监督机制,印发包括服务评价、医院管理、平安建设等8部分55个目标任务145个考核点的《旗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取定性与定量、年度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对旗级公立医院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医院经费拔付、医保支付、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任免院长的重要依据,督促院领导班子切实履行职责。

(二)建立完善院长绩效考核机制。出台了《乌拉特中旗旗级公立医院院长管理奖励实施办法》,设立目标考核奖金,由旗卫计局牵头,旗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共同对院长及副院长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全额发放目标考核奖金,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目标考核奖金。

(三)建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旗级公立医院内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体系,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院内制定面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重点岗位、高风险岗位和临床一线倾斜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旗级公立医院将收支结余的45%,用于院内人员绩效奖励,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三、着力落实“三个严格”,规范公立医院服务行为

(一)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控制旗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的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医院次均费用、药占比、住院率、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和满意度等指标,加强实时监控。各医院内部制定相应处罚办法,进行规范。公立医院改革以来,群众就医负担明显下降,与改革前同期相比,药占比下降6.5%,旗人民医院药占比降为29.78%,在自治区同级医院中属于较低比例。

(二)严格控制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从2014年8月1日起,旗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将CT、核磁检查价格下调10%,彩超、DR检查价格下调5%,耗材、试剂价格下调10-15%。完成公立医院诊疗服务收费调整工作,启用《内蒙古自治区诊疗服务价格(试行)2012版》目录,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三)严格实行岗位聘任管理。建立医院自主用人、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岗位聘任机制,对优秀人才医院实行现场签约,中层干部实行公开竞岗,由院长择优聘用,聘期为3年。全面推行科主任负责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着力加强“三项考核”, 加强政府和部门的监管

(一)实施联合考核。建立由旗卫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编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旗级公立医院实行联合考核,通过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二)推进信息化考核。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HIS、PACS、LIS系统,实现了65%的考核指标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获取,推进了医院精细化管理,为考核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结合查阅文件资料、现场问卷、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访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旗级公立医院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强化了考核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三)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旗财政局对涉及到旗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人员工资补助、应急资金、大型设备购置等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每季度监测一次。审计局对公立医院的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全年开展2次以上审计监督。旗卫计局加强医院财务内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规范公立医院财务行为。

五、主要改革成效

一是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通过增添核磁共振仪、血滤机等先进医疗设备,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有效落实各项核心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旗级公立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院长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改革前后相比,旗级公立医院住院人次增长19.5%,苏木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人次分别增长15.6%和65%。旗人民医院和蒙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二是患者得到明显实惠。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住院天数等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负担明显下降。与改革前同期相比,门诊次均费用降低15.5元,住院次均费用降低350元,住院天数缩短0.6天。

三是医务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改革前后相比,人均年收入由6.3万元提高到7.5万元,最高达到15万元。

四是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医院办医理念,实行设置导诊服务台,取消挂号程序,患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实行无假日门诊,开设便民门诊并减免门诊挂号和诊疗费;简化新农合报销补偿程序,推行新农合住院患者在旗直定点医院住院垫付50%住院押金制度;对危急重症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创新牧区卫生服务模式,实现“健康保障小药箱进牧户工程”牧区全覆盖;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旗级医院对口支援苏木镇卫生院工作机制等多项便民惠民措施,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6年,城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65.2%,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83.4%,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7.5%。旗域内就诊率由改革前的88.31%提高到90.84%,群众满意度由91.61%提高到95.83%。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学科带头人缺乏,专业结构不合理,医学人才补充、引进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医务人员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建议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或建立人才招录绿色通道,分年度、有计划地引进短缺人才。

二是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院降低次均费用难度较大。建议有关部门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乌中旗卫计局 常玉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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