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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监督
截至今日,已收到 110件,已办结 85件。
姓名:刘旭 时间:2019-11-11 21:49:31
留言内容: 您好,我的父亲,2018年6月13日入住临河区人民医院,先后俩次手术,现已到了无法治愈的地步,2018年10月14日,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家属对鉴定结果不认可,医院有篡改,伪造,病例的嫌疑,我们手里有大量的证据,我们和医调委说过,医调委回答,我们只对医生用的手段,用药过程,其他的和我们没关系,到底该咋办
回复: 对病历有质疑,建议进行司法确认。
姓名:贾心愿 时间:2019-04-29 14:20:33
留言内容: 您好,我父亲在临河区光大肛肠医院做了个割囊肿手术,手术中发生意外他们打了120说我父亲休克了,一直隐瞒我母亲直到120来了,他们过来叫我母亲说病人血压有点低需要转院,院长说怀疑心机梗塞,但是在盟医院心内科做了所有检查没有问题,在手术前我父亲的各项指标都不正常,几天后我问他们几个问题,他们推翻了之前说的话,和我说你看你病人现在没事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主治医生和院长说的完全不一样,我有录音!
回复: 院方承认与患者沟通不到位,引起患方对病情的误解,现院方已向患者致歉,投诉人员接受了道歉,并同意撤销投诉。
姓名:袁兰秀 时间:2019-04-25 17:04:04
留言内容: 我于4月10--13日在张利民眼科医院住院做眼羽肉手术,出院时让我10天后到医院拆线,并办理了出院手续,10天后,去医院拆线,医院收取手术费和药品费,难道手术费中不包括拆线的费用吗?
回复: 经调查,该患者30元拆线费用依据明确,患者袁兰秀出院7天后,来我院 复查换药拆线,我院另收取患者换药费30.收费依据按照《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诊疗目录标准》117项:ABFA0002执行。
姓名:刘先生 时间:2019-03-29 11:36:25
留言内容: 发现位于临河区明珠路新盛园小区的社区直饮机水质有问题,水中含有大量絮状漂浮物,希望贵单位可以核查该小区直饮水机内过滤后水质是否达标,水中絮状物质是什么,该小区直饮水机过滤系统是否合格,谢谢。
回复: 经现场检查,该直饮水站位于新盛园小区东门内,水机周围环境良好,出水口有防护措施,与该水机负责人联系,称其不在本地。区卫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卫生监督委员会同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新盛园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见 证下,对该饮水机的现制水采取了无菌断流采样,样品目测未发现异样,后样品经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结论为所采样品水质所检参数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月18日,区卫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监督人员再次与该饮水机负责人取得联系,其还没有回来,监督人员责令其尽快提供饮水机的检测报告。
姓名:无记名 时间:2019-02-28 10:45:24
留言内容: 我要举报临河区妇幼保健院麻醉科,在管理,医疗活动中有很严重的问题,也造成严重的后果,自正月初七以来已经有俩例手术病人死亡!特别是王同刚医师2009年一例母婴双亡,2019年母亲死亡,十年俩尸三命!很可怕呀!
回复: 1、麻醉科管理情况 临河区妇幼保健院麻醉科共有麻醉医生1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6名,主治医师2名,医师2名),均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为临床;均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地点为临河区妇幼保健院,注册专业为外科专业(麻醉)。麻醉科相关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排班有序,医案文书整理有序、及时。 2、王同刚个人资质情况 2000年11月24日经国家医学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0015110152801690913003.类别为临床;2003年9月20日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52800000140,注册执业地点:临河区妇幼保健院,注册专业为外科专业(麻醉)。2014年1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副主任医师职称,专业麻醉,证书编号:201512662。 3、二起纠纷的处理情况 (一)戴晓妮 27岁,2009年9月5日入院,诊断孕2产0孕39周+1、头位,子痫前期重度。入院后给予解痉、降压等支持对症治疗,于2009年9月9日准备施行剖宫产手术,在麻醉穿刺过程中突发急性左心衰竭,立即组织全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分析:急性左心衰、肺水肿、利多卡因过敏?家属拒绝尸体解剖和医学鉴定。后在区卫生局的主持下,医患双方经多次协商后达成一致,由医方予以患方一定经济补偿一次性解决了该医疗争议。 (二)魏园 27岁,于2019年2月21日15:41分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诊断为:孕32周头位、慢性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肥胖症。入院后给予解痉、降压等支持对症治疗,但患者头晕、头痛、呕吐等症状无改善,于22:50重查血压仍为180/130MMHG,有急诊行剖宫产娩一女婴,患者出现血氧下降,立即给予抢救,于02:19分患者突然出现心脏骤停,持续抢救复苏51分钟后,患者仍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目前分析死因诊断:肺水肿、吸入性肺炎、心力衰竭、心脏骤停。患者家属拒绝尸体解剖,拒绝尸体抬离医院,院方将此事汇报到市、区卫计局及彦淖尔市医调委,后在医调委的主持下,当晚与患者家属达成协议,先给予患者方赔偿部分费用,然后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患者方正在准备材料,等待材料齐全予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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