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访
截至今日,已收到 65件,已办结 55件。
姓名:匿名 | 时间:2022-01-10 20:56:33 |
留言内容: 举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芳香世家皮肤管理中心雇佣罗艳峨罗丹称罗老师非法无证行医做微整手术在兴盛国际一期南门医疗整形门诊做微整手术的哇,卫生部门去查一下就好,此人在任何美容整形机构合作非法无证行医就举报到底一定查到准确信息举报卫生部门此人在巴盟地区到处非法行医做手术哇希望政府部门重视哇谢谢 | |
回复: 请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进行咨询. |
姓名:韩 | 时间:2022-01-02 19:17:41 |
留言内容: 强烈投诉巴彦淖尔市医院ICU监护的医护!!! 12月28日下午病人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手术后转入ICU监护室,到12月30日下午转出。其间ICU医护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不尽责的行为。 第一,病人入住ICU(两天)期间,医护人员没有尽到照顾看护重症病人的职责,病人因为没有人帮助翻身,背部和臀部皮肤被捂烂,患者本人也对护士的看护极度不满。 第二也是最令人愤怒的一点,病人转出后反映在ICU期间被当面扯掉一节肠 | |
回复: 接到胃肠外科患者韩永文家属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患者韩永文,男,68岁,于2021年12月28日17时40分以肠粘连松解、横结肠造口术入住ICU,12月30日11时30分转出。针对患者家属反馈问题进行调查,第一,患者入住ICU期间,未翻身,背部和臀部皮肤被捂烂:患者入住后各班护士均给予按时翻身,转入胃肠外科时与胃肠外科责任护士进行交接皮肤完整并有交接记录。第二,病人转出后反映在ICU期间被当面扯掉一节肠:患者带有结肠造口,且肠属于整体连续性结构,不存在护士扯掉肠管事实。 发生这件投诉后,我们科室非常重视,以上调查结果请领导进行核实。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
姓名:妍妍 | 时间:2021-11-06 18:28:09 |
留言内容: 举报罗艳峨此人自称罗丹罗老师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盟地区乌拉特前旗米兰国际时尚会馆非法无证行医,美容机构雇佣罗丹非法无证做手术的哇,罗丹在巴彦淖尔市到处非法行医的哇和医院非法合作,卫生部门有人包庇非法行医,我们排查证据确凿就举报到有关部门反映到督察组的哇,希望卫健委严查重视 | |
回复: 请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进行咨询. |
姓名:刘锦其 | 时间:2021-08-26 18:46:00 |
留言内容: 巴彦淖尔市新现代医院诱导消费,过度治疗。 本人于25就诊于新现代医院做常规妇科检查,检查之后对于宫颈糜烂进行贴膜手术治疗,盆腔积液进行抽取,开具中药一个疗程,前后共花费三千元左右后续复诊要求照光输液等治疗,合计花费四千元。主任医师强调病情严重性,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宫颈贴膜以及盆腔积液抽取手术,夸大病情,影响生育等。请核查。 | |
回复: 8月27日,我委接到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反馈“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留言投诉件称:巴彦淖尔市新现代医院诱导消费,过度治疗。本人于25日就诊于现代医院做常规妇科检查,检查之后对于宫颈糜烂进行贴膜手术治疗,盆腔积液进行抽取,开具中药一个疗程,前后共花费三千元左右后续复诊要求照光输液等治疗,合计花费四千元。主任医师强调病情严重性,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宫颈贴膜以及盆腔积液抽取手术,夸大病情,影响生育等,请核查”事宜。收到通知后,临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反馈投诉的问题开展调查,现做如下答复: 临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1年8月31日派执法人员对投诉举报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临河新现代医院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患者刘锦其诊治的两名医师分别是王月凤、房芳,两名护士分别是韩凤瑜、马嘉敏。王月凤、房芳均取得了相应的医师资格证(王月凤:199815110152823541114002,房芳:201853110152801198411198340)和医师执业证。韩凤瑜、马嘉敏均取得了相应的护士执业证(韩凤瑜:201615006960,马嘉敏:202015000366)。治疗过程中临河新现代医院与患者签定了临河新现代医院治疗书面告知同意书和盆腔介入治疗书面告知同意书。临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法认定过度治疗,建议申请医学鉴定确认。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9月2日 |
姓名:科女士 | 时间:2021-06-28 09:02:38 |
留言内容: 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无病强制住院,篡改病历,未经知情同意选择,非法拘禁,未办住院手续,捆绑等故意伤害,侮辱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未婚未育人格尊严,诽谤为骗贷住院,恐吓重度精神分裂症转高级医院,报假警威胁,过度治疗,检测谎报,入院诊断有误,出院开具假病历,谎报虚增费用,拒按规封存病历等,态度均恶劣,请核查,谢谢 | |
回复: 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 关于云女士多部门上访情况的说明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 6月28日,收到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关于科女士的留言投诉。该投诉者曾多次多渠道、多部门投诉,现将情况再次说明。 患者云女士,女, 25岁。该患者于2021年3月8日因情绪不稳、孤僻懒散、易激惹、多疑1年余等原因,由家人陪同来我院神志病一科就诊治疗,门诊医生以“精神障碍原因待查”收入住院,当日在其父母和本人同意由监护人(患者父亲)签字后办理了住院手续,并签署了入院告知等文书(事后得知因其无自知力,拒绝就医,当时是被父母以“住院期间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治疗,出院后可以凭借化验单贷一笔款等”哄骗来院就诊)。3月9日上午,患者不配合治疗及不服从病区管理,情绪激动,拒绝服药,有伤人、损害公物等行为。为此,科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对其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约束带约束在床上)。此后,患者不停的给家属打电话强烈要求出院,患者家属再三考虑后决定出院,科室对患者本人及家属劝阻无效遂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同时告知家属须带患者到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患者随家属离开医院(患者入院到出院时间共18小时)。 该患者在住院期间不配合治疗,不服从病区管理,拒绝服药,冲动易惹,有伤人、毁物等行为,我院医护人员均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了治疗。该患者出院后,认为医院侵犯其权益,数次到我院主张说法,院方均予以详细解释,但患者执意不听,并在市信访办、市卫健委、自治区卫健委、国家信访局等的网络平台上以科女士、云燕名义进行投诉(投诉内容均为患者病情所致的妄想,与事实不符)。 2021年6月2日,市卫健委组织医患双方及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调解,但云女士漫天要价,调解未果。期间还声称要继续到中央上访。因该患者存在多疑、偏执妄想,无自制力,易激惹,易做出偏激行为,恐对社会、对本人、对医院及医护人员造成伤害后果,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恶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附:《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关于云女士投诉情况的具体说明》 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