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访
截至今日,已收到 67件,已办结 56件。
姓名:马女士 | 时间:2014-03-05 09:41:25 |
留言内容: 在人民医院检查需要切除子宫,妹妹到呼市窜亲戚,肚子疼,出血,到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不需要切除子宫就可以治疗,住院第二天就回来临河人民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也向合管办打招呼不给报销,怎么办 | |
农合办回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巴彦淖尔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2014年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参合农牧民统筹区域外就诊未办理转院或未进行外地就诊备案,发生住院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