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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巴彦淖尔市卫生计生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6 17:30:00  文号: 巴卫计办字〔2017〕129号

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自治区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普及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全面开展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绿色崛起、赛过江南”奋斗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强


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同时开展。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决定》专题学习宣贯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决定》宣传片和《决定》学习读本,要以学习全覆盖、媒体大宣传、巡回广宣讲、座谈深交流、培训细讲解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把宣传贯彻落实《决定》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的自觉行动,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贯彻落到实处。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旗县区各单位要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讲清《意见》、《决定》和《安全生产法》对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引导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要通过组织开展“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安全承诺”和开展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引导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职尽责,推动单位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三)营造“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各旗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公布公告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制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心中。

    6月16日上午9点,市卫计委将组织系统内各单位积极参加市安委办在人民广场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参加,采取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解答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常识。各旗县区也要按照各地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旗县区、市直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完善本单位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力量,提高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演习活动。

    各旗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医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制氧车间、高压氧舱、电梯间、医院病房等场所、区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消防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要至少组织参加一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综合演练,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

    (五)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各旗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要做好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关键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建筑工地、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针对可能引起火灾的电源电力、燃气(氧气)管道、排烟等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

    (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旗县区、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工作促进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工作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要突出重点抓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治、整改。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排查整治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到位不放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七)开展健康专题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各单位要把全民健康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宣传普及治病防病知识。有关社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健康权利和义务出发,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减少职业病伤害,杜绝职业病发生。

    (八)开展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各旗县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精品,及时上报。市卫计委择优向市安委会推送。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化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旗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活动组织领导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在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突出排查、辨识、评估、标识、建档、管控、整治、验收、销号等环节,着眼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着眼于减少事故总量,重点排查整治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三)强化宣传,严格督导。要围绕活动主题,在本地区本单位凝聚“安全发展”共识。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并利用网络、微信等新的媒体传播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各地、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调度,认真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畅通各种信息渠道,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

(五)梳理信息,及时报送。各旗县区、各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各旗县区卫计局、市直属各单位要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各联络员务于每周五12时前报送本旗县区、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6月9日和7月8日前分别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各旗县区、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管理考核,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联 系 人:海  热

联系电话:8214081

电子邮箱:bynrsw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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