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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政策解读
1.什么叫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裁量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据以确定是否处罚,以及作出何种类别、幅度的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
2.为什么编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主要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依据是什么?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依据如下:
一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
二是《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第六条“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4.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具体为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三项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具体为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五项规定。
三是《职业病防治法》,具体为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项规定。
四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具体为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五项规定。
五是《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具体为第四十条。
六是《消毒管理办法》,具体为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三项规定。
5.《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内容有哪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要设定了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规定)、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处罚种类、幅度五项要素,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细化、量化规定。
一是对有处罚幅度的,列出了2-3个裁量阶次,处罚幅度大的,列出了3个以上裁量阶次;
二是对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明确了单处或者并处的裁量情形。
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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