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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19 08:28:00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129号提案的答复

 

刘瑞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及各旗县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重点传染病流行特点,组织了一系列培训和演练,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救治组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2023年新冠病毒感染和鼠疫防控培训演练工作方案》,各地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政策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疫情可能发生的不同场景,以桌面推演和实操演练相结合、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演练,切实通过演练磨练技能,提升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同时,按照《巴彦淖尔市医防融合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疾控机构优势,做好对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向纵深延伸。

二、加强传染病诊疗监管

按照卫生监督职责,依法做好被监督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目标。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保证传染病归口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医疗机构协同配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提高可疑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落实“一人一诊一室”诊疗制度,设置过渡病房,保证就医需求和就医安全。

四、提升传染病医保保障能力

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19日

 

 

签发人:魏  

承办人:张永刚

 话:0478-8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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