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Navigation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5 08:27:00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12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加强个人健康防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提高居民后疫情时代的个人就安康防护意识及健康水平,巴彦淖尔市卫健委组织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民参与,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目标,通过完善健康教育网络、打造健康教育阵地、加强健教队伍建设等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科普知识。

一、健全组织网络,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及促进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网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管理

一是巴彦淖尔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河套学院、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团市委等为成员单位的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健康巴彦淖尔市行动实施方案》,总结了巴彦淖尔市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巴彦淖尔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专业保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健康教育活动融入到各部门专项主题宣传活动中。

二是建立了以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延伸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健康促进与教育运行网络体系。全市从事健康教育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共124所,村卫生室共644所,县以上公立医院共17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8所。医院、学校、社区、场所、机关单位均设立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联络人员。全市每年召开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和专业项目培训会议,对健康医院、学校、社区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提高了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

三是为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规范管理,市委政府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人民健康状况及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重点项目中进行考核,不定期调度、督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使各单位的健康教育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规范,加快了我市健康教育的管理规范化进程,为促进全市健康教育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以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为依托,按照健康素养抽样方法,每年开展全市健康素养监测。2020年以来,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0.4%;2021年居民素养水平为21.2%;2022年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5%,居自治区前列水平。

(二)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一是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了覆盖7个旗县区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目前,全市有健康科普专家169名,健康科普库健康科普作品221个。在巴彦淖尔市电视台、电台、日报开办健康科普栏目,组织医疗机构每周在日报刊发健康科普知识,每周选派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录播健康科普节目,每月播放健康公益广告100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微信公众号建立健康科普栏目,定期推送健康科普知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月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一期、每两月制作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栏一期在全市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印刷、张贴。

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场所主管部门建立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每年以各类节日、主题宣传日、“一周两月”为抓手,以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温馨提示、悬挂宣传横幅、义诊咨询、巡讲、电视台讲座、电台广播、抖音、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线上线下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定期向群众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理念,推广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等健康行为,建设健康大环境,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三是以全市124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抓手,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宣传与健康教育队伍,围绕“健康素养 66 条”、新冠疫情防控、慢性病、地方病等宣传主题,开展集中健康宣教与巡讲。同时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开展建档、随访、签约服务的过程中对居民进行一对一的普及性健康教育,扩大健康教育受益人群的覆盖面。

四是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按照健康医院标准开展健康医院建设,建立和完善院、科、病房三级健康教育网络。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健康教育负责人,科室指定健康教育专干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统一设置标准化健康教育室和宣传栏,配备健康教育专干,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住院患者和家属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五是将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传播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在火车站、机场、汽车站、大型公共广场、企业、商场、大型超市、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六小行业、机关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健康教育宣传。在市直各委办局、旗县区各街道办事处、大街干线、背街小巷、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健康教育角,将健康教育知识融入居民日常生活。

六是广泛开展中医(蒙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一周两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卫生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大型中医药(蒙医药)宣传活动,宣传中医(蒙医)防病养生知识,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体检、咨询、讲座等义务服务。促进医院健康教育从生理服务发展到心理服务,从治疗服务发展到预防为主的转变。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通过健康线上义诊、线下义诊,发放健康宣传品等形式,助力新冠肺炎患者治疗康复。

    七是积极开展健康县区、乡镇、细胞建设,将健康促进旗县区建设与健康科普阵地建设有机结合,截止2022年底,巴彦淖尔市7个旗县区,建成2个国家级健康促进旗、2个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3个旗县区全面开展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区建设;二级以上健康促进医院全覆盖;建设健康促进学校(中小学)96所、健康促进企业51家、健康促进机关249个、健康社区86个、健康村236个,全市打造健康主题公园20多个、健康步道1万余米、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30余条、健康知识一面墙800余块、健康知识宣传栏2000余块。

二、广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

(一)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截止2022年底我市体育场地面积536.22万平方米,人口153.87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48平方米,建有全民健身设施社区比例达到100%,全市7个旗县均实现了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二)公共体育场馆以免费、低收费形式向社会开放。

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巴彦淖尔市建设了2180个免费室外公共体育场地,12个低收费室内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

(三)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面向全市开展健步走、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广播操、健身气功、健身操舞、健步走等形式多样的体育赛事活动,强健居民体魄,普及健康理念。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我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5305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3.4人,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并进行科学健身健康指导进单位、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指导服务水平

三、扎实落实烟草控制工作

(一)继续推行《巴彦淖尔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健康巴彦淖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健推委办发[2021]4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巴爱卫办发[2021]3号等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控烟行动。截至2022年,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成总数489家,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比例达100%。全市范围内已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

(二)积极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借助“一周两月”活动组织全市学校、党政机关医疗卫生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与融媒体中心合作,通过电视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和宣传小视频,开展控烟禁烟知识宣传。在重点场所、住宅小区、公园、街道社区设置控烟宣传栏,加大控烟知识宣传覆盖面。制作发放控烟禁烟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单,在全市各旗县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大厅张贴海报,提高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

(三)参照无烟政府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组织人员对市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进行督查巩固无烟机构建设成果

(四)按照卫生城市标准,在全市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和警示语,设置控烟宣传标语和展板,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普及烟草的危害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城市建城区无烟草广告,达到无烟草广告城市的要求。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最根本、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于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教育和引导人们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今后,巴彦淖尔市将继续以政府为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专业保障、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提高群众健康素质等方面持续前进。然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现有的工作水平与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者将再接再厉,努力探索,建立健康教育长效机制,为健康巴彦淖尔建设继续努力,全面提高居民个人健康防护能力。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425

                                   

签发人:张飞云

承办人:段忆河

 话:13015081006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