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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临河区有41046人享有家庭医生服务

发布时间:2016-05-13 10:41:57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建立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上下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关系,探索覆盖城乡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拓展健康服务内涵,提升健康服务管理水平,为全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区卫生局于3月初制定下发了《临河区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并开始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所有辖区居民,各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签约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在医疗机构内、外及居民区内的进行了以宣传栏、宣传单为主的大量宣传,及时组建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并

对服务团队及责任片区在在宣传栏上进行了公示。通过充分宣传动员,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主动签约、上门签约、集中式签约等方式与居民签约。签约服务人群分为三类:一是重点人群,主要指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二是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贫困人群、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三是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截止4月底,全区18所乡镇卫生院和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签约15787户, 410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7.4%,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10339人,高血压签约11469人,糖尿病签约3210人,重性精神病签约122人,孕产妇签约475人,0-6岁儿童签约2160人,孤寡老人367人,残疾人128人,低保贫困人员196人,下岗失业人员46人,优抚对象27人,一般人群签约18337人。

    在4月18日上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具有积极意义。要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对家庭医生要有职业保障措施。

我区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做细、做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也要从“坐等病人”到“上门服务”,从“管的专”到“管的宽”,为我区城乡居民的健康和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临河区卫生局   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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