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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临河区圆满完成2015年“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4 21:17:43  来源:临河区卫生局

 临河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截止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169所村卫生室、9所农场卫生所全部纳入了一体化管理范围。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意见》精神,临河区卫生局于2012年9月份制定出台了《临河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有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全体村卫生室村医参加的启动大会,专题部署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实施内容,保障措施等,特别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进行了重点培训,并与各村卫生室签订了“一体化管理“协议,明确了职能及义务等。要求实施一体化管理后的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五统一”管理开展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之后区卫生局又制定下发了《临河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100分)》,确定了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区卫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

为了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临河区卫生局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在半年和年终工作督查时对各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对各乡镇卫生院“五统一”管理、一体化补助经费发放情况、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开展情况、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及一般诊疗费执行情况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并按照10%比例对村卫生室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8所村卫生室,形成了督查通报,并已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兑现经费奖惩。
       临河区将所有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与所属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协议,可享受政府经费补贴;统一参与新农合门诊统筹报账;可收取门诊患者一般诊疗费;并补助10%的基药采购经费等。(临河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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