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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10:38:32  文号:巴卫字〔2013〕50号

各旗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基层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全市2013年基层卫生工作计划

 

2013年基层卫生工作,以新农合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一、新农合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人均筹资36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当年基金结余率不高于15%(含风险金),历年基金结余累计不高于25%(含风险金)。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80%。以区域为单位实报率达到55%,市直医院实报率达到50%;旗县区级医院实报率达到60%;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报率达到75%

二是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基金支出总额预算、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住院率控制、年度基金结余控制)+单病种付费(定额付费、限额付费)+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偿支付模式。选择10种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落实自治区21种重大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布鲁氏杆菌病)补偿政策。探索引入商业保险。

三是完成全市新农合以证换卡工作任务。

四是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

五是全面推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开展监测、评估和效果评价工作。

二、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一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政策,基层综合改革配套经费纳入预算,足额到位,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保证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严禁套用专项经费抵顶财政预算。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编定岗、人员聘用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任务核定、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制度。加强各旗县区卫生局集中核算中心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完善核算收付制度。

三是6月底前配合旗县区政府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

三、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巴卫联发〔2012295号),按照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满意度考核分配项目经费,按时下拨。市卫生局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各旗县区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在乌前旗、杭锦后旗推行居民健康卡服务。2013年底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达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60%65岁以上老年人群,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管理率达到60 %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6%以上。以苏木镇为单位六苗接种率稳定在98%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是加强培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活动。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汇编》等为培训教材。采取以自学为主,结合巴彦淖尔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工作,市局将统一命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与经费拨付挂钩。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成2012年农村牧区服务体系五原县什巴、胜丰、天吉泰、临河区乌兰、新华、乌前旗小佘太、树林子、磴口县补隆、乌中旗乌加河、乌后旗潮格温都尔、杭锦后旗二道桥、头道桥等12所苏木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任务,确保年内投入使用。配合市发改委完成201317所卫生院、20所边境旗县苏木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45所嘎查村卫生室的立项工作,做好发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待国家项目资金下达后开工建设。

二是年内全市嘎查村卫生室(临河区170所、乌拉特前旗120所、乌拉特中旗54所、乌拉特后旗34所、杭锦后旗107所、五原县110所、磴口县49所)全部实现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

三是全面规范乡村医生管理,完成乡村医生再注册及换发执业证书工作。

四是在牧区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乌前旗白彦花、阿力奔,乌中旗桑根达来、巴音杭盖、呼鲁斯太、巴音哈太、楚鲁图、温更,乌后旗呼和温都尔、乌盖、朝格温都尔、获各琦、巴音前达门建立与“健康小药箱”相结合的流动医疗服务站。按照《内蒙古流动医疗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做好牧区流动医疗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工作。按照“核定任务、划片包干、签约服务”的要求,规范开展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市局在每年的11月底前以旗县为单位进行考核。对不主动开展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将流动医疗服务站调整到其他地区。

五是在开展手术的苏木镇一类卫生院实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六是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所有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成立健康管理中心,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工作推行到2/3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是按照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和《2013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底前完成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培训和门诊统筹培训任务;6月底前完成苏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7月底前完成嘎查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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