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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关于印发五原县卫生局对新农合工作专项检查结果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8

20114月,五原县新农合办公室对全县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等处罚。现将五原县卫生局《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要求各旗县区新农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套取新农合基金、侵犯农牧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附件:五原县卫生局《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