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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盟市级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8 文号:巴卫字〔2010〕554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盟市级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卫发[2010]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为我市开展市级统筹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盟市级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 附件:
- 内卫发〔2010〕7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