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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2026年度西医学习中医 (蒙医)培训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2026年度西医学习中医
(蒙医)培训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市医院、巴彦淖尔市第二医院:
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西医学习中医(蒙医)培训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6〕465号)精神,为加快我市中(蒙)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西医学习中医(蒙医)(以下简称“西学中”“西学蒙”)培训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中(蒙)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实操技能,能够规范使用中(蒙)成药,运用中(蒙)医辨证论治理论开具中(蒙)药饮片、独立处置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蒙)西医结合临床骨干人才。
二、培养对象
全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证,在具有中医(蒙医)医疗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
三、培养方式与内容
采用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方式进行。
(一)理论培训:理论主要采用集中面授、线上课程自学等形式开展。
(二)临床实践:在指定的临床培训基地运用中医药(蒙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开展诊疗活动,以临床进修方式为主。
(三)跟师学习:在临床实践基地选择1名本专业具有影响力、临床水平较高的老中医药专家进行临床跟师学习,学习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提高临床实践能力。
四、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
2026年度全市西学中(蒙医)培训设置两年制班次,总招生名额200名;其中预留其他盟市调剂名额30名,各旗县区、市直医疗机构分配名额合计170名。
名额分配如下:
招生基地 | 招生地区/单位 | 招生计划 |
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两年制) | 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 | 15 |
巴彦淖尔市医院 | 15 | |
巴彦淖尔市第二医院 | 2 | |
临河区 | 30 | |
乌拉特前旗 | 25 | |
乌拉特中旗 | 13 | |
乌拉特后旗 | 10 | |
杭锦后旗 | 25 | |
五原县 | 25 | |
磴口县 | 10 | |
其他盟市 | 30 | |
合计 | 200 |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报名人员经二维码(附件1)注册后登录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西学中(蒙)管理平台”(https://nmxxz.tcmjy.org/),选择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教学基地进行报名。
(二)审核:教学基地负责人员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录取。
(三)上报:各教学基地完成录取工作后一周内,将录取名单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备案。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理论学习及临床实践技能培训组成,由培训对象个人或者培训对象所在单位承担。
七、结业考核与执业权限
学员完成理论学习学时和临床实践,经教学基地和临床实践基地考核合格后,参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一)完成“西学中”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可认定为中医药(蒙医药)人员,取得“两年制西学中”结业证书人员,可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学员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后,所在执业机构根据实际,可允许其在临床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中成药(蒙成药)、医疗机构中药(蒙药)制剂、饮片、适宜技术等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组织责任。各旗县区卫健部门、市直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西学中(蒙医)人才培养工作,结合临床业务需求择优推荐医师参训,为学员培训学习提供工作保障。
(二)规范学员管理。确定参训人员后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完整记录学习课时、考核成绩、日常表现等资料,严格落实基地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三)保障参训待遇。学员所在单位须保证培训期间工资、绩效、福利待遇足额发放,合理调整排班,保障学员完整参与学习实践。
(四)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各旗县区、市直单位组织完成人员筛选后,于2026年8月1日之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严格招生管控和教学质量。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严格按照本次下达名额招录学员,确定录取名单后及时报送市卫健委传承发展科室备案,不得超计划招生。学员一经确定,应遵守学习期间的管理规定,建立培养对象的个人档案,记录培养期间的学习内容、学习成绩、表现情况等。各教学基地在学习过程中要在“内蒙古自治区西学中(蒙)管理平台”中做好全流程管理。
九、联系方式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联系人:红可心
联系电话:0478-8762017
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西学中基地)
联 系 人:张佳慧、李玉娟
联系电话:15048991322、18547890921
邮 箱:bszyyk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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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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