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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完成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修订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11 17:05:29
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完成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修订工作
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安排部署,市卫健委从今年2月份开始用时三个月,初步完成了《生物安全法》等5部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的48条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自由裁量的修订工作,包括《生物安全法》8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条、《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8条、《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11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1条。
为确保此次修订工作保质高效完成,市卫健委安排先由一线执法机构进行初步分类梳理、再由市卫健委法规科室审查把关的工作步骤。修订工作始终围绕违法行为性质、处罚依据、处罚幅度、违法情形与后果等核心要素,对行政处罚条款深入分析研究。同时广泛查阅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等先进省份出台的行政自由裁量文件和相关案例,力求基准定位准确,幅度设定合理,执法标准操作性强。目前修订稿已报送自治区卫健委法规处。
(法规科 安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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