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关于献血者陈晨对献血问题咨询的答复
市卫健委:
我站接到委办转发关于献血者陈晨网站留言咨询“在献血车献血误诊梅毒阳性,打电话说不给撤销黑名单,这种可以投诉吗”的文函,组织专人对该献血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献血者陈晨,在我站于2017年10月14日、2018年9月2日、2019年4月13日共献血3次,总献血量800mL。2019年4月13日捐献的血液经我站检测后,结果显示为梅毒抗体阳性。我站依据相关规定,在血站采供血信息管理系统中将该献血者屏蔽,并向献血者进行了献血信息反馈。
二、献血屏蔽的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2、《血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血站应当建立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的报告工作程序、献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第二十九条 血站应当保证所采集的血液由具有血液检测实验室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13.5建立和实施献血者献血后回告受理和保密性弃血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实施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的报告工作程序、献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4、《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5.2.8血液检测
血站将遵照国家规定对献血者血液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血液将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名献血者应当被永久性献血屏蔽。但是,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特此回复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