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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验收工作
市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巴彦淖尔市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设置与运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预防职业暴露发生,8月15日-9月2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对辖区内2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的验收工作,本次初步验收24家,10家通过验收,剩余14家需备案整改。
本次验收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人员业务能力、设施、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对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出建议和意见,重点强调各验收实验室要注意实验环境分区明确,物品摆放符合要求,检测仪器与设备布置合理,操作流程符合单向流动原则,避免交叉污染,配备与检测工作相应的仪器设备并可以正常使用,有消毒处理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实验室操作需由3名经过自治区疾控中心培训合格且持有效合格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建立健全各种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在质量控制方面要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使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试剂,建立质控图,做好个人防护及生物安全,避免产生职业暴露。
验收组工作人员将通过验收的实验室申请表及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结果报送至自治区疾控局和自治区疾控中心审查,合格后由自治区疾控局派专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由自治区疾控局将结果反馈至巴彦淖尔市卫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疾控中心。
下一步,市疾控中心继续认真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实验室现场验收工作,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
(市疾控中心 杨卓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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