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发布Navigation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预防出生缺陷 守护生命起点健康--《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5-01-07 10:53:51  来源:巴彦淖尔市卫健委

《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内蒙古地区在构建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条例》明确了一系列强化预防、早期干预、综合救治措施,涵盖婚前、孕前、孕期至儿童早期各个阶段,力求实现早发现、早治疗的目标。 

图片5.png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策略,积极响应《条例》政策要求,增强公众特别是准妈妈群体对出生缺陷防治的认识,妇幼保健院在一楼门诊大厅、二楼妇产科门诊、婚前、孕前检查门诊、林海公园健康驿站同步进行了宣传活动,旨在普及科学育儿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控的良好氛围,推动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强化预防措施,共筑宝宝健康起点。

乌拉特前旗妇幼保健院 陈丽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