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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校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安全 我们在行动——市疾控中心员对市直管托幼机构及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28 17:13:01

保障学校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安全  我们在行动

——市疾控中心员对市直管托幼机构及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及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督人员对市直管托幼机构及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督查了托幼机构活动室及学校的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内容。

督查中各市直托幼机构、学校基本能够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执行预防接种及晨午检(主要是托幼机构及小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病愈反课证明制度,托幼机构活动室及幼儿教具、学校教室、宿舍、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消毒制度,校医室、保健室配备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能够开展传染病防控、疫苗接种及学生体检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学校对直饮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后方可供师生饮用,供管水人员均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督查中也发现,个别学校未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体检异常结果(沙眼、近视眼、龋齿等)及并做相应的记录工作;个别使用直饮水供水的学校对储水箱清洗消毒不及时;个别学校水质检测工作滞后,未在开学前对直饮水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人员对卫生知识培训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直管学校及托幼机构均积极配合本次卫生监督检查,并表示对能立即改正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限期改正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市疾控中心  姚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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