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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17:22:00 文号:巴卫计办字〔2017〕42号
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内卫计办函〔2017〕126号)要求,为全面总结和准确把握当前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科学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请各旗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对照《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卫计办字〔2016〕286号)要求,将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总结,务于3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要求各旗县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巴卫计办字〔2016〕286号文件精神,逐项总结和报告,要提供详实的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和谎报,卫生计生委将实施开展抽查工作。
联 系 人:海 热
联系电话:8214081(传真)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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