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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9 19:46:00  文号:巴卫字〔2024〕116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138建议的答复

 

王腾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财政投入”的建议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市政府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以加大对该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我委要求建设单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内涵建设,指导临床专科优化人员分工,整合诊疗流程,完善技术规范,落实核心制度,建立完善以临床专科为单元的绩效分配制度,并采取适度倾斜的绩效分配机制,对加入临床专科的各专业医务人员,保障其绩效水平与既往相比只升不降。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编办、医保等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人员编制、医保等政策倾斜制度。

三、关于“推动科研创新”的建议

积极支持医疗机构申报卫生健康领域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整合各方资源,争取科技课题、专利、及成果申报,做到科研与临床、人才培养相结合。

四、关于“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建议

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以培养为主的原则,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层级不同的专科人才梯队。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等形式补充医院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用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梯队高水平建设、满足重点专科建设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培养本系统人才资源,盘活存量,提升能力,促进现有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和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各级各类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和遴选工作。紧紧围绕“四大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根据居民疾病谱、群众看病就医和异地就医情况、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质量安全,统筹考虑医疗机构不同等级和不同专业的发展,通过深化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实现“国家级重点专科引领带动、自治区级重点专科提质增量、市级重点专科有序跟进”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新目标。

(二)开展市级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实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定期评审机制,对已经确定的市级重点专科进行考核评价,评审并确定2024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及自治区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参评及建设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保障。争取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切实保障重点专科基建、人才、科研、技术、设备建设所需资金。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28日

签发人:魏  

承办人:张晓宇

  话:87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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