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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 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 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3 18:22:30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

规划(2012-2020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切实做好《规划》涉及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战略定位

  (一)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优化煤电、煤化工等产业布局,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煤炭、电力等输送通道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电业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全面提高用水效益。大力推进水权转换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保障区。统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防沙治沙、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生态屏障。(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打造对外开放平台,畅通对外开放通道,创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加强与蒙古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完善甘其毛都口岸基础设施、互市贸易区、进出口通道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达赖毛都口岸早日恢复通关,提升对蒙开放水平,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招商局、乌拉特海关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空间布局

  (一)沿黄城市群。

  加快推进“一城三区一组团”城市建设和发展,增强临河区的市府城市功能,积极融入呼包鄂城市群,将临河建成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乌前旗、五原县、磴口县沿黄城镇群一体化发展,加强产业分工和城市功能互补,壮大城市规模,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六大产业带。

  黄河两岸能源化工产业带。乌中旗以焦煤为主,重点发展焦化产业。(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乌中旗配合)

  阴山北麓新能源产业带。重点打造以乌中旗为主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沿阴山金属矿产和冶金产业带。鼓励大型企业与蒙古国合作,按照共同开发、共享利益的原则开发奥云陶勒盖铜矿和合资共建企业。重点支持包钢集团与我市合作,共同建设钢铁生产原料基地。乌后旗工业园区的重点发展方向是锌、铜、铅下游深加工。乌前旗工业园区的重点发展方向是为包钢配套上游原料、镁合金、仪器仪表等。(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招商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黄河两岸大中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方向是黄河文化展示、沿黄旅游开发。(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旅游局、文化局、金融办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河套平原农牧业产业带。重点发展粮食和油料、番茄、瓜菜以及枸杞、葡萄等经济作物。(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务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沿边开发开放产业带。依托甘其毛都口岸,重点发展与蒙古国的煤炭、有色金属、电力等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建设边境贸易合作区、产业深加工区,带动相关产业和地区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乌拉特海关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重点生态治理区。

  坚持生态保护和恢复优先,推进磴口县沙漠和沙地生态治理工作,继续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防沙治沙工程,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防治荒漠化、沙化,恢复和改善自然生态功能。(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主动转型

  (一)高效开发利用资源推进土地、水、能源矿产等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支持企业整合沙漠资源,推进沙漠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回收率。鼓励企业开展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铁路、港口一体化经营。鼓励高热值煤矸石、煤泥、焦炉煤气、锅炉余热发电,推进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企业向重点园区集中,关联产业向六大产业带集聚,形成一批关联度高、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构建产业升级、多元互动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托重点园区和产业基地,着力推动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产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和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集聚发展。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优化经济转型环境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协商确定价格。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鼓励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开展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水权转换试点工作。合理利用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增加建设项目占用未利用地计划指标。设立政府主导的产业引导基金,带动民间资本进入下游深加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建立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在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设置行业准入门槛,防止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转移。鼓励金融机构对资源型地区优化经济转型环境提供差别化信贷政策。(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水务局、金融办、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对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的支撑能力。在能源化工、新能源、生物制药、农畜产品深加工和沙漠治理等领域,积极扶持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科研中心建设。着力实施“新能源千名人才工程”、“油气和煤化工千名人才工程”、“ 新材料、冶金、装备制造、生态环境保护千名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千名人才工程”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千名人才工程”五大重点人才开发工程。(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调整用水结构,形成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工业用水兼顾协调的水资源配置体系。通过多水源、多工程联合运用,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鼓励利用市场机制科学配置水资源,完善水权有偿转让制度。(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农牧业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推动水资源节约农业和高耗水行业节水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套区节水改造力度,推进农业工程节水和非工程农业节水。重点抓好火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有效利用矿井疏干水。(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住建委、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制定实施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完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落实建设项目节水制度,降低公共供水网管漏损率,加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以体制改革为保障,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特种行业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用水计划、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计量、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和城市供水阶梯水价。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五、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

  (一)电源基地依托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建设大型电源基地。在煤资源和水资源组合条件好的地方,发展一批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建设以乌中旗等地为主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构建火、风、光、水互补的多元化电力供应体系,实现新能源与常规能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现代煤化工基地综合考虑能源供需形势、环境容量、水资源和技术支持条件,统筹发展传统煤化工和现代煤化工产业。提高焦炭、电石、PVC、化肥等传统煤化工及相关氯碱和盐化工产业的准入门槛,按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要求在相关产业园区打包建设,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特色农业提高套区粮食生产能力,努力建设西北地区重要的小麦、玉米、葵花、番茄、枸杞、瓜果产业带。推进夏秋露地蔬菜、冬春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推广奶牛养殖加工一体化。做好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羊绒、羊毛、牛羊肉加工基地,商品粮基地,枸杞、葵花、番茄加工基地建设。(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冶金产业建设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重点发展铜、锌、铅、镁、镍深加工。开发利用好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建设好钢铁冶金基地,重点支持包钢集团加强与我市共同建设钢铁生产原料基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装备制造业依托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大产业基地建设对装备的需求,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及配套零部件、化工机械、矿山机械、太阳能设备、风电设备、光伏发电等装备制造业。积极推进配套模具产业的发展。(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招商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与特色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高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各类专业市场。建设沿黄文化旅游带,完善临河区、磴口县、乌前旗等沿黄城市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大专业市场建设力度,重点建设煤炭、冶金、建材、农机、农畜产品等专业市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品质,重点发展商业、旅游休闲业和社区服务业。打造高水准的中央商务区,建设特色商业街,积极探索集购物、旅游休闲、餐饮、商住和办公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发展各具特色的旅游业,注重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快培育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服务业。(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金融办、科技局、文化局、旅游局、住建委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能源通道。根据能源产品的产量和流向,加快建设煤炭、电力、煤化工产品输送通道,提高电网接纳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能力,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保障。(市发改委牵头、市电业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水利工程。合理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保障生态用水安全。推进阴山南北麓防洪及洪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实施黄河防凌工程建设。继续加快河套灌区节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及蓄水工程、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工程。(市水务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交通运输。强化铁路建设,积极融入沿黄城市群等经济发达和人口集聚地区建设城际轨道铁路,密切区内联系。(市发改委牵头,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完善公路网络,加快推进临河—哈密等连接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及连接重要城镇的高等级公路建设,提高县乡公路等级,实现对外联系公路和城际公路高速化、干线公路高等级化、县(旗)乡(苏木)公路网络化目标。(市交通局牵头,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推进民航建设。加强巴彦淖尔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扩展到银川、成都等地新航线,适时调整航班密度,增加民航客货流量。加快甘其毛都口岸通勤机场前期工作进度,争取纳入国家或自治区通勤航空试点。(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和相关旗县区配合)

  加快交通运输枢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建设市域内客货运输枢纽和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增强各级枢纽调度组织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配套和衔接。(市发改委牵头,交通局、商务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城市光纤到楼入户,积极推进光纤到村(嘎查)。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开展物联网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市信息办牵头,发改委、广电局、驻市各通信公司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八、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生态综合治理。对沙漠和沙地生态治理区,加强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为重点的沙化土地综合防治工作,保护好荒漠生态系统,改善沙区生态状况。通过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退牧还草、舍饲圈养、异地扶贫搬迁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通过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沙育林和人工种草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通过开展流沙固定,防止沙化扩展。(市发改委牵头,财政局、林业局、水务局、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环境保护。推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对能耗大户进行能源审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监察。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资源论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经信委、农牧业局、住建委、水务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加强火电、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粉煤灰、脱硫石膏、冶金废渣和电石糊等固体废弃物排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推广低碳技术,实施森林、草原固碳增汇技术示范工程。推进黄河及乌梁素海水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格环保执法,完善产业和项目准入制度,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水务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科技开发,充分发挥科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城镇,努力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型社区、牧区、村镇。选择有代表性的旗县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努力建成自治区西部生态文明先行区。(市发改委牵头,财政局、经信委、林业局、环保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业与收入分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将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市发改委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新型农牧民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鼓励农牧民优化种养结构,大力生产高附加值的农畜产品,增加经营性收入。鼓励发展农牧区非农产业,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深入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转移性收入。完善征地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增加财产性收入。市农牧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教育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以农村为重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合理布局,适当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缩小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和教师待遇差距,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支持围绕区域产业链进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鼓励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成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筹建市职业技术学院。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支持河套学院加快发展,在水利工程、生态保护、沙漠治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育种等若干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形成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显著增强河套学院教育竞争力和人才培养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医疗卫生。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牧区急救服务网络和流动医疗服务设施,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牧区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强化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全市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专科技术水平。大力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蒙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四)人口计生。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建设。(市计生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五)社会保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普遍发放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实现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提高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低收入家庭认证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嘎查村级五保供养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以重大厂矿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社会冲突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牧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城市优质社会事业资源进入农村,促进道路、水电气等公共设施“下乡进村”。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牧区的力度,为农牧民提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和社区文化事业等方面的支持。(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民政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十、扩大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

  (一)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以甘其毛都口岸为重要节点,规划建设沿边开发开放产业带,大力开展与蒙古国的经贸合作,鼓励机电、轻纺、建材和特色农畜产品以及各种文化产品出口,加大对国内紧缺原材料进口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立开发基地,开展资源合作开发。研究设立甘其毛都边境经济合作区,推动现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建设。加大对口岸的铁路公路通道、联检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口岸通关能力,提高通关效率。(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交通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二)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支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及特色产业优势,深化与中西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现有陆港建设,完善其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内陆开放中的作用。把乌中旗打造成为向北开放的经济高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局、交通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三)深化区域合作加强与天津、青岛、连云港、秦皇岛等地的跨区域合作,完善便捷通畅的出海、出境通道,合作建设临港产业基地。鼓励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园区共建,支持与相邻地区合作建设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经信委、住建委、交通局、商务局、招商局及相关旗县区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逐条对照研究,逐项分解落实,对《规划》中涉及我市的重点工程和任务,要做实前期工作,抓紧推进;对涉及全局性、跨区域或者其他地区先行先试的重点工程和任务,要主动参与、积极跟进,超前谋划一批与《规划》要求相吻合的重大项目。市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规划》实施的最新动态和支持重点,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指导和支持。市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表。市发改委要继续承担好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各牵头部门的实施方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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