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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3 15:34:00

巴彦淖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传染病(含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开展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六)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承担对旗县区相关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八)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传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04,负责人:于炀升)

(二)质量控制科。承担业务工作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06,负责人:冯陶)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承担传染病防控、肠道、呼吸道、艾滋病、性病、结核病、麻风病等传染病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市传染病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9,负责人:蔡锦凤)

(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承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与干预工作;承担对全市慢性病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6,负责人:戴雨芬)

(五)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承担重点地方病、新发地方病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对全市地方病防治状况、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进行预测并进行效果评价;对地方病消除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及动态管理。(联系电话:0478-2676131,负责人:苗龙)

(六)鼠疫与布病预防控制科。承担鼠疫、布鲁氏菌病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31,负责人:白芸)

(七)免疫规划科。负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的规划和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疫苗接种率和安全性监测技术指导和评价,开展疫苗应用、接种服务政策与策略研究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重大事件调查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公众交流;承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培训及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478-2676112,负责人:耿纯梅)

(八)公共卫生科。承担营养与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生活饮用水、空气污染物、土壤、室内空气、人体生物样本等监测工作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评价工作;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7,负责人:桂丽)

(九)职业卫生与辐射防护科。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放射工程评价工作;承担放射事故的监测、调查与处理;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28,负责人:赵普)

(十)学校卫生科。承担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监测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评价工作;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7,负责人:邓海凤)

(十一)消毒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科。承担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病媒生物分类与鉴定;承担对病媒生物的消杀工作;承担对全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21,负责人:高万华)

(十二)微生物检验科。承担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及环境微生物检验病毒学、细菌学、寄生虫学、生化血清学、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杆菌痰涂片、麻风病等检验检测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23,负责人:张丽丽)

(十三)理化检验科。承担理化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理化检验、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理化检验、放射性、化学中毒检测、地方病相关理化检验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24,负责人:杜瑾)

(十四)健康教育与信息管理科。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承担信息与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管理、数据库开发与使用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4,负责人:陈志涛)

(十五)人事科。承担人事管理、岗位绩效与薪酬、教育培训、科研与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2676110,负责人:谈虹)

(十六)财务与后勤保障科。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328654,负责人:郭丽)

 

办公地址:临河区解放西街160号巴彦淖尔市疾控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312237

负 责 人:张飞云

 

【内设机构卫生监督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的受理和现场审核验收工作;

(二)开展实施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三)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四)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中蒙医药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五)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

(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七)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八)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九)开展旗县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

(十)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一)承担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受理和跟踪评价及宣传工作;

(十二)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执法稽查工作;

(十三)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信息化、人事、财务、政务、后勤以及群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的内部审核。(联系电话:0478—8619232,负责人:肖德海)

(二)公共卫生科。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和跟踪评价及宣传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指导。(联系电话:0478—8619246,负责人:姚海燕)

(三)医疗卫生科。承担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联系电话:0478—8619247,负责人:刘鹏)

(四)职业卫生科。开展行政区域内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执法机构的督查指导工作;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放射诊疗许可的验收审核,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非医疗单位放射性职业危害和个人防护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电话:0478—8619254,负责人:燕磊)

(五)传染病与消毒卫生科。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企业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0478—8619253,负责人:任海霞)

(六)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科。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打击“两非”行为。(联系电话:0478—8619255,负责人:王敏)

(七)中医监督科。开展对中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0478—8619262,负责人:王勇)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东市卫生健康综合大楼三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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