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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医药

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巴彦淖尔---中医药 (蒙医药)振兴行动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09:50:11  文号:巴卫办发〔2022〕6号

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巴彦淖尔---中医药

(蒙医药)振兴行动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市医院

现将《健康巴彦淖尔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2022 年健康巴彦淖尔---中医药(蒙医药)

振兴行动推进实施方案

2022年,中医药(蒙医药)工作以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和“十四五”规划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中医药(蒙医药)综合改革为突破点,着力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特色人才队伍,着力加快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创新,确保完成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和特色发展目标,促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系统党建和行风建设

1.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一百年领导中医药工作的成就、启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系统党建工作。(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2. 深入推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党建工作,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医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推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中医(蒙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行风建设管理工作体制,将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和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4.强化医疗机构内控管理,建立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绩效考核重点监控指标(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门诊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的分析预警机制,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系统科学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5.加强法治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法纪意识,大力弘扬新时代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传承“悬壶济世”“大医精诚”“仁心仁德”的社会责任感和传统医德医风,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素养、职业涵养和行动自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二、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政策机制完善

6.坚持依法发展中医药(蒙医药),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系列活动,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执法检查,配合实施中医药(蒙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7.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政策落实,制定各旗县区、各单位“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规划,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学谋划、认真落实中医药(蒙医药)发展重点任务。(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8.在健康内蒙古行动中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健康巴彦淖尔市—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三、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

9.推动优质中医(蒙医)资源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积极与先进地区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合作,争取自治区级中医(蒙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布局高质量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

10.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遴选,市中医院建设成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立5个“旗舰”科室。每个旗县卫健委遴选培育1-2“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11.提升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旗县中医(蒙医)医院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实现提标扩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四、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

12.推进中医(蒙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进一步健全治未病服务体系,完善治未病中心(科)建设指南和服务标准,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乌前旗中蒙医院、乌后旗蒙医院实现治未病中心(科)服务升级。

13.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00%中医(蒙医)医院设置康复中心(科),拓展康复服务范围,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市蒙医医院、乌后旗蒙医医院建设中医(蒙医)区域康复中心,推广应用5-10个优势病种中医(蒙医)康复方案和技术。(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14.推进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专项行动,市中医医院培育1-2个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重点专科,完成第3批自治区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年度任务。(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15.提升中医(蒙医)医院制剂能力,通过改善制剂室基础条件、提高制剂配制能力、优化生产流程、提升制剂质量,市蒙医医院建成1个中药(蒙药)区域制剂中心,加强制剂研发、推广和应用,承担起区域内制剂委托配制和调剂任务。(市蒙医医院)

16.加强“一老一小”中医药(蒙医药)特色服务,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77%;支持中医(蒙医)医院建设医养结合机构,乌后旗建设1个中医(蒙医)医养结合示范点。(各旗县区卫健委)

17.开展综合医院中(蒙)西医协同行动,将中(蒙)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蒙医)临床科室建设和发展,强化各临床科室和科室间中(蒙)西医联合诊疗,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与市医院联合研究制定实施3-5个“宜中则中、宜蒙则蒙、宜西则西”的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与中医(蒙医)医院联合开展1-2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蒙)西医协同攻关试点。(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市医院)

18.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蒙医药)工作,所有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发展中医(蒙医)临床科室,做优做强中医(蒙医)妇科、中医(蒙医)儿科等科室,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联合临河区妇幼保健院推广不少于5个中医(蒙医)妇科儿科诊疗方案、不少于10个中(蒙)西医结合妇科儿科诊疗方案、不少于5个妇幼中(蒙)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3个中(蒙)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康复方案。(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院、市蒙医院)

19.提升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旗县区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行动,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达到建设标准,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达到提档升级标准,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嘎查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和健康服务。(各旗县区卫健委)

五、推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治理能力提升

20.组织开展公立中医(蒙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部署,市中医医院实施能力提升行动,培树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市中医医院)

21.持续推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引导中医(蒙医)医院强化以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绩效考核晋位升级,所有二级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完成绩效考核数据较正上传工作。(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22.实施“互联网+中医药(蒙医药)”工程,加强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以自治区级中医(蒙医)医院为核心、所有中医(蒙医)医院和基层中医馆(蒙医馆)参与的中医(蒙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和平台,面向医联体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智慧中医(蒙医)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市中医院建设中医(蒙医)互联网医院。(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23.打造“三医”联动新格局,落实深化医改2022年中医药(蒙医药)重点工作任务,探索中医药(蒙医药)工作“三医”联动试点工作,配合医保局制定实施医保支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配套政策,遴选一批中医(蒙医)优势病种,选择市直医保支持中医药(蒙医药)发展试点,研究中医(蒙医)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和中药(蒙药)院内制剂、饮片报销政策。(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六、推进中医(蒙医)应急防控和疫病防治能力建设

24. 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加强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应急储备库和核酸检测能力等建设,对医务人员开展疫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现场演练,打造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医院,二级甲等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25.在定点医院建立健全“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中(蒙)西医协作防治模式,配备中医(蒙医)科室和专家团队,联合制定完善“中(蒙)西医结合、中(蒙)西药并用”的诊疗方案,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七、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26.培育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启动自治区第四批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积极参加全区中医专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27.强化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中医(蒙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蒙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中医馆(蒙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任务,保障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配备2名以上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各旗县区卫健委)

28.开展第三批中医(蒙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完成中医(蒙医)专长医师培训、注册和传统诊所备案相关工作完成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八、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

29.提升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能力,筛选推广5-10个中医(蒙医)治疗优势病种、特色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蒙药)品种。(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0.继续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项目,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每个旗县区收集整理不少于2,完成自治区中(蒙)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古代经典名方、验方每个旗县区不少于2首。(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1.加强中药(蒙药)饮片质量保障,开展中药(蒙药)饮片专项检查,强化中药(蒙药)药事管理和临床合理使用,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实现常用中药(蒙医)饮片全程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中药(蒙药)质量。(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九、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弘扬

32.建设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打造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长廊、标本馆、展览馆、体验馆等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内涵丰富的场所,宣传普及中医药(蒙医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先进理念,树立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品牌,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3.开展中医药(蒙医药)经典普及活动,挖掘阐述名医名家、医籍古方、道地药材、非遗项目等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举办“名医故里”、“悦读中医”等活动,传播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理念。(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4.举办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推进活动,组织开展1-2次中医药(蒙医药)主题文化宣传活动,以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巡讲直播、健康咨询、文化作品征集、传统知识竞赛、传统香囊推广、百草园评选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活动,传播普及中医药(蒙医药)优秀文化内涵。(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5.推动中医药(蒙医药)进校园,组织开展1-2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蒙医药)进校园活动,建设校园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角宣讲中医药(蒙医药)故事,播放中医药(蒙医药)题材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培养中小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6.建设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普遍建设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蒙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蒙医)阅读角、电子触摸屏、LED屏等,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八段锦、太极拳、甘露操等养生保健方法(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7.持续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便民惠民举措,深化“方便用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活动,所有中医(蒙医)医院建立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推进预约服务、线上查询、网上复诊、送药上门、适宜技术普及等便民措施更加惠及广大群众。(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十、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开放发展

38.加大中医药(蒙医药)宣传力度,培养中医药(蒙医药)宣传队伍,建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各种新媒体,制作文化宣传片等形式,强化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文化宣教,增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各旗县区卫健委、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

39. 推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有条件的旗县利用边境优势,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对外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乌中旗蒙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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