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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嘎查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8  文号:巴卫字〔2011〕34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

现将《巴彦淖尔市嘎查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嘎查村卫生项目单位在建设前须履行报批手续,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审核,外观设计和平面图须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