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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新闻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在三院也能使用啦!
发布时间:2024-08-22 17:56:31
2024年8月15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动如下:
调整前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仅限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医保目录内费用起付线50元,按50%报销,使用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年度封顶200元/人。
调整后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扩大至市内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费用起付线50元,按50%报销,使用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年度封顶200元/人。
(例:某居民医保患者到医院检查和购药共花费400元,扣除起付线50元,剩余350元按50%报销金额175,患者实际支付225元)
临河区第三人民医院是目前临河区唯一的国有公立二级医院,也是全市职工医保(包括旗县和铁路职工)、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到我院进行就医、购药、检查,凡符合医保报销项目的费用均可进行现场报销。(临河区第三人民医院高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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