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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新闻

巴彦淖尔市卫生监督局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6-07-21 09:20:04  来源:巴彦淖尔市卫生监督局

巴彦淖尔市卫生监督局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自2015年10月我市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市卫生监督局主动作为、加强领导,逐一梳理“创卫”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创卫”工作。

2016年,主要围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环境的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药店无证“坐堂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买卖、租借、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违反血液安全的违法行为;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疫苗预防接种等行为。

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特别加强对“三小行业”(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小行业”卫生许可证持有率、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空气和微小气候检测、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禁烟标识等情况。

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含二次供水)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防范措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是否有水质检测记录、直接供管水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等。

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公共场所194家,医疗机构50余户次,饮用水单位19户,对存在问题的场所分别给予责令改正或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局将加大对各旗县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各旗县区对 “三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使创卫工作得到更有利的提升。(李文华供稿)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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