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Navigation

卫健新闻

临河区卫生局七项措施推开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06-17 17:57:37  来源:临河区卫生局

按照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临河区卫生局结合行业实际,出台七项措施,推进精准扶贫。

一是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库。从6月3日开始,卫生局通过自治区卫计委扶贫信息系统获取到我区2035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基础信息,完成了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入户调查操作培训和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任务分解到全区18所乡镇卫生院,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并掌握最新动态,填制调查表,统计致贫原因和获得补偿情况。调查结束后,由卫生局完成所有贫困对象的信息整理,统一形成卫生精准扶贫信息库,下发全区30所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全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精准定位,全卫生系统精准帮扶。

二是减免门诊检查费用。凡列入精准扶贫信息库中的贫困人员,在临河区属各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做B超、心电、放射、CT、磁共振、化验等辅助检查项目,要在现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免30%。

三是减免住院治疗费用。凡列入精准扶贫信息库中的贫困人员,在临河区属各公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按照新农合政策正常报销后,剩余的费用除药品费用外,其他费用全部给予减免;在公立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贫困患者,按照新农合政策正常报销后,剩余费用中,药品费减免10%,各种服务费减免30%,辅助检查费减免50%。

四是纳入慢病管理。将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符合新农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全部纳入慢病补偿范围。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调查,收集符合条件的贫困慢性病患者资料,统一上报区合管办审核办理。

五是开展免费体检。凡信息库中所列的贫困人员,每年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一次免费体检。

六是加大救助力度。对于在妊娠期间或妊娠终止42天之内的孕产妇,由于妊娠或分娩发生产科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治疗花费较大或者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或持有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生活贫困证明的贫困孕产妇根据住院治疗费用(扣除住院分娩补助和各项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可支付部分及大病医疗救助后)给予50-80%的救助,封顶8000元。

七是妥善安排就业。对贫困家庭中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聘用;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具有医疗技术资质医疗技术人员开办民办医疗机构,并给予优先审批。(临河区卫生局  闫继新供稿)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