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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新闻

巴彦淖尔市卫计委督查全市医疗卫计机构控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3 16:54:33

4月26日至5月13日,市卫计委和市疾控中心联合派出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直和各旗县区卫计局、疾控中心、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2家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控烟工作的组织机构、奖惩制度、禁烟标识、健康宣教、劝阻、售烟等进行了督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督查组采取现场摄影、询问、查阅文件等形式,对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中有关指标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各单位都比较重视控烟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考评制度完善,室内外禁烟标识醒目。设吸烟区、巡查员、健康教育展板和宣传资料,对本单位职工吸烟情况清楚。但个别单位也存在售烟、不主动劝阻、戒烟门诊服务能力不高、流动人员在走廊过道吸烟、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吸烟等现象。

督查发现市医院和乌后旗医院控烟工作突出。市医院多年来院内不售烟;乌后旗医院每个楼层、走廊、过道的控烟标识醒目。杭锦后旗卫生局特别重视控烟工作,在听取督查组意见后,当天就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全旗控烟明查暗访方案,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检查全旗医疗卫生控烟工作。


督查组针对检查的情况提出要求,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为老百姓做好控烟戒烟的表率,特别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自觉控烟戒烟;负责控烟工作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控烟专业技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档案资料;戒烟门诊医生在诊疗中,对患者进行戒烟干预,真正发挥戒烟门诊在控烟、禁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单位内部加大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加大劝阻和教育力度。要定期对单位内的超市、小卖部进行督查,严禁售烟。

(市疾控中心 李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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