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Navigation

卫健新闻

内蒙古卫生厅就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0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就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进入夏季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内蒙古局部地区出现风雹、雷电、大暴雨天气,由于短时降雨集中,部分地区形成严重洪涝灾害。洪涝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还有可能继续扩大,卫生厅要求各地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本地区预案,确保职责明确、措施有效、流程规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利用气象灾害预警手机库,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工作动态,分析研判洪涝灾害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危害,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卫生应急值守,专人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随时准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加强洪涝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抓好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环境消杀灭以及厕所、垃圾、粪便管理等重点环节,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灾害发生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灾区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和相关需求的信息报告,在自治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相关信息,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停止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重点加强与洪灾关联度大的自然医院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的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卫生应急措施。
洪灾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广泛开展健康宣教,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和灾害期间容易发生的疾病及卫生防病知识、编印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宣传单向灾区群众广泛发放,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灾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卫生厅新闻办  张显娟供稿)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