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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新闻

内蒙古对卫生资源布局重新“洗牌”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0

 

打破行政区划打造区域性医疗服务体系

 

日前从内蒙古卫生厅获悉,针对本地区地域辽阔、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的实际,今年起,内蒙古将彻底打破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卫生资源布局,建立适应地域特点的区域性医疗服务网络。该计划被列入自治区“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将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和“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全行业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科学规划设置公立医院,并强化规划执行刚性。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将优先支持专科医疗机构的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鼓励大型公立医院优质资源横向优化整合和纵向延伸辐射。在自治区本级新建肿瘤、儿童、妇产、职业病防治等7个专科医院。调整建设5个盟市传染病院和6个盟市精神卫生中心;重点扶持2个盟市肿瘤医院、11个盟市妇儿医院和3个盟市康复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加强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15年分批次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530个。

为确保医疗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该自治区打破原有按行政区划配置资源格局,启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逐步建立以医疗中心为支撑,盟市、旗县级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为基础,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网络化区域性医疗服务体系。在自治区层面,重点建设4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及临床医学中心。联合高等医学院校,在盟市建设4个自治区级区域性专科医疗中心和5个区域性临床医学中心。在每个盟市选择12所三级医院建立盟市区域医疗中心。鼓励盟市根据地区疾病谱变化、学科发展和技术力量建立区域性的专科医疗中心。在覆盖人口高于30万的旗县,由综合医院牵头联合其他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中心;低于30万的,依托临近区域医疗中心或三级医院建立区域性医疗中心。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十二五”末,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15%,在总服务人次中占30%。(卫生厅新闻办生焰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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