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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师资格信息如何修改?
发布时间:2024-06-06 15:42:52 来源:乌拉特中旗卫健委
为规范医师资格信息的修改工作,加强医师资格信息的维护和管理,5月份开始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对全旗各医疗机构需要更正医师资格证个人信息的人员进行了资料审核收集。
本次医师资格证个人资料修改的申请条件是最初1998年左右认定的医师资格证和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民族医等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需修改医师资格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证书编码)的,可以办理。
一、更改身份证号码
(一)、身份证号由原15位正常升为18位号码,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本》本人页 复印3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3份2寸免冠彩照6张;
二、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以外的原因,申请修改的,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本》本人页 复印3份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3份(样式附后);2寸免冠彩照6张;如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如属于系统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原认定时留存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
咨询电话:人事科技教育股0478-5910399
金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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