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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5 17:04:22
各旗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卫计办医字[2015]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通知辖区内和所属单位符合《通知》要求,且已通过2015年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确保考生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填报申请材料,并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于8月6日上午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报市卫计委医政体改科。
联系人:郭素清  刘  娜  联系电话:8762018
附:1、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2、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