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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15:41:52
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12〕1号)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要求,我市拟开展2014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巴彦淖尔市户籍证件;
(二)在巴彦淖尔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临床实践单位、所在地旗县级卫生局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见附件1);
(二)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2);
(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见附件3);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蓝底彩色照片2张;
(六)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申请人本人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五年的证明。
三、审核程序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考试有关规定,申请人持有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卫生局提出申请,旗(县、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巴彦淖尔市卫生局呈报申请人材料。
四、申请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各旗县区卫生局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22日
五、市卫生局审核时间
各旗县区卫生局在报名审核完毕后,统一将《2014年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汇总表》及本旗县区报名人员资料于9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中蒙医科,市卫生局审核后安排传统医学医术考试考核工作。
联 系 人:杨俊娥 路彩萍
联系电话:8213094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
2.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4.2014年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汇总表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12〕1号)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要求,我市拟开展2014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巴彦淖尔市户籍证件;
(二)在巴彦淖尔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临床实践单位、所在地旗县级卫生局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见附件1);
(二)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2);
(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见附件3);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蓝底彩色照片2张;
(六)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申请人本人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五年的证明。
三、审核程序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考试有关规定,申请人持有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卫生局提出申请,旗(县、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巴彦淖尔市卫生局呈报申请人材料。
四、申请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各旗县区卫生局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22日
五、市卫生局审核时间
各旗县区卫生局在报名审核完毕后,统一将《2014年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汇总表》及本旗县区报名人员资料于9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中蒙医科,市卫生局审核后安排传统医学医术考试考核工作。
联 系 人:杨俊娥 路彩萍
联系电话:8213094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
2.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4.2014年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汇总表
- 附件:
- 确有专长考核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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