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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1:38:58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抗(抑)菌制剂经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经营销售有明示、暗未治疗效果抗(抑)菌制剂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综合司等七部委、自治区卫健康等七部门和巴彦淖尔市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磴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域内消毒产品经营企业所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重点对经营企业所销售的抗(抑)菌制剂是否能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标签及标签说明书标注内容、外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夸大宣传内容、是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是否标示了人体特定部位等,是否落实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一些消毒产品经营企业未索取相关证件,不能切实落进货验收制,个别经营企业所销售的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存在暗示治疗作用和标注特定部位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抗(抑)菌制剂销售企业的经营活动,保证了消毒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下一步,磴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抗(抑)菌制剂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供稿:邬昊二审:赵伟三审:何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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