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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及水质检测工作
为促进和规范全旗集中式供水单位、直饮水机售水单位的供水行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权益,近期,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巴彦淖尔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共2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直饮水机售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以及水质采样工作。
此次集中式供水单位重点检查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环境卫生、水质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防范措施、净化消毒设备运转、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管材等)的使用及登记索证、水质自检、水源地防护措施规范设置等内容,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共下达监督意见书 24份.
本次专项监督随机抽查6台直饮水机,对3家直饮水机售水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直饮水机售水单位建立健全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在直饮水机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定期更换新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等信息;从事直饮水管理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涉水产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及检测报告等。
检查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开展了水质检测工作。覆盖山前3个苏木镇14个自然村的集中式供水点以及城区3家现制现售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要求,对每个采样点的水样进行分容器采集,现场封装、粘贴标签、填写采样记录,并及时送往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直饮水机售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下一步,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供水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我旗群众的饮水安全,使群众明白用水,放心用水。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刘佳仪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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