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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构建放心免疫接种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16 10:02:47

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构建放心免疫接种环境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为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按照自治区预防接种专项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期对2家市直医疗机构、1家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接种门诊或接种点设置情况、接种情况、疫苗存储及医废管理等五项重点内容。一是核验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查看接种时间安排和接种信息网报时间,检查接种人员是否遵循“三查七对一验”原则,严格规范疫苗接种的各项流程;二是查看新冠疫苗接种和存储情况,重点查看新冠疫苗使用、存储及温度监测是否规范,是否能保证疫苗存储温度适宜和存储环境的安全;三是查看预防接种现场的消毒隔离工作落实及预防接种后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接种台是否能做到分时段接种,接种工作完成后是否尽快消毒,接种部位按压的棉球、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的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预防接种单位存在一类与二类疫苗混存、存放临期(失效期)新冠疫苗、接种区与疫苗存储在同一区、成人和儿童接种不分区、疫苗储存冰箱温度监测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接种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下达监督意见:一是一类与二类疫苗应分开存放;二是过期疫苗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登记、上报工作;三是成人和儿童应分区接种,避免出现交叉感染;四是做好疫苗储存冰箱温度监测,按要求每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五是按要求做好物表和空气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做到监督到位、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全力以赴打好保障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组合拳”,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一道“蓝盾”屏障。(宋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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