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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开展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6

    为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宣传行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市卫生监督局近期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检查。

    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监督人员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检查中建档与建档中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辖区内每个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化妆品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通过广播进行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保健食品销售店是否用免费试用、赠药、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用虚高的检测结果或以“托儿”的现身说法等方式夸大保健食品的作用;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截至419日,检查保健食品销售店34家。其中检查保健食品销售专营店4家,兼营店30家。兼营店主要集中在3家化妆品店,27家药店。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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