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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又有惠民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3-03-15 10:38:26

2012年,磴口县卫生局在贯彻落实各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条主线,为解决当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出台了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惠民新政策。

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范围内县内住院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70%提高到75%;最高支付限额(报销封顶线)由2011年的5.5万元达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不低于10万元。

二是继续落实重大疾病特殊补偿政策,在自治区确定的6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加了宫颈癌、乳腺癌等5种重大疾病进行特殊补偿。

    三是严格实行参合农牧民市内自主择院、现场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减免诊疗费、市内一证通等惠民、便民政策,同时继续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开展范围,覆盖到全县所有的行政嘎查村。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全县农牧民群众“小病不用出村,看病能够报销”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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