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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管理,提升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 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 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 ”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体系,成立了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领导小组、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咨询专家组,组建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队。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由旗卫健行政部门、疾控中心以及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与预防等专业的医护技人员以及医疗应急管理、宣传、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承担卫生应急日常工作及处置任务;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队由各医疗卫生单位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流行病学、健康教育、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卫生应急队伍履行以下职责
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卫生应急行动;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有关卫生应急工作建议;参与研究、制订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加强培训、演练,形成实战能力;向公众普及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卫生应急救治
旗卫健行政部门对应急卫生队伍实行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对急救中心、急救站、医院急诊科(室)为主体的急救反应和应急救治能力。
总之,2024年,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将突出重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卫生应急规范管理,重点抓好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乙丙类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依托旗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做好救灾防病等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
贾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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