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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

五原县隆兴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27 15:44:00

   4月26日下午,五原县隆兴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学习会,组织学习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张朋鹿主持并领学。

    会上,通过分章通读的方式,从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学习监察法全文概况。

    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

  会议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实际,继续深化学习,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为中心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五原县隆兴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朋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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