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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近日,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全覆盖卫生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利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结合国家和省级“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和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情况,环境卫生、场所通风,宾馆消毒间、布草间设施配备,卫生管理以及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水源地防护,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本次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17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0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针对重点供水单位,执法人员主动联系单位负责人,要求供水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供水设施的巡查,尤其是溢水管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制供水设施、管网清洗和消毒;加强饮用水净化、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制水工艺进行水质处理;加强开展水质日常性检验,并及时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常规检验,确保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下一步,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强化公共场所及饮用水供水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刘佳仪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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