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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旗

市卫生监督局督查乌拉特前旗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25 15:35:11

  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9月中旬,市卫生监督局组织人员对乌拉特前旗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公立医疗机构3家,私立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家。主要对医院的诊疗科目的设置、麻醉药品的使用、人员的执业资质、临床用血、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开展二类医疗技术审批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理、消毒产品的索证等情况进行了督查。

  5家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按照《传染病防治》对传染病及时上报,未发现缓报、漏报、错报情况。医疗机构的医、技、护、药人员都能持证上岗,基本能够执行消毒消毒隔离制度,基本能够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医疗机构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髋关节置换术、腹腔镜诊疗技术、宫腔镜诊疗技术;二是部分医技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医疗卫生技术活动;三是个别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的使用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存放麻醉药品的药房未安装防盗设施,临床用血不作A、B、O血型的反定实验;四是医疗机构的个别科室未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不能严格按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如口腔科、检验科的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索取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

  监督人员对超核准诊疗科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关节置换术、腹腔镜、宫腔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下达了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诊疗活动的监督意见书,对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本专业以外的医技活动,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的使用、院感、临床用血、医疗废物的处理、消毒器械的索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4家医疗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姚海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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